答疑解惑
现如今,各地以拆违建来代替征收的情况不在少数。违建,顾名思义,违法建筑,可是违法建筑的拆除,是随便说拆就能拆的吗?今天我们来看一下违法建筑拆除的合法程序是怎样的。
一、哪些是违法建筑
违章建筑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二、拆除主体的认定
(1)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违建:由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在限期满后,当事人不履行自行拆除义务,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来拆除违建。
(2)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建: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拆除的职权。
三、合法拆除的程序
(1)调查:执法须2名以上工作人员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调查也须告知当事人调查的事由。工作人员询问房屋建筑等相关信息,最终应签署询问笔录。
(2)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告知书中应写明:认定违建的依据与理由,处罚内容,以及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救济权利。
(3)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此通知书中应写明:作出主体、限期自行拆除的期限、如果不自行拆除则面临的被强制拆除的后果以及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申辩、救济权利。
(4)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在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之后,被通知人还不履行义务,执法部门就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书面告知被通知人。《强制执行决定书》中要告知被通知人可以通过诉讼或复议方式进行维权,并列明具体维权期限。
律师箴言
综上,行政机关即便是拆除违法建筑的房屋,也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切实保证被拆除人能够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并应当保障被拆除人能够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如果您遇到以上情况,可随时联系中辽律师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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