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房屋遇到征收拆迁是经常遇到的,我们宅基地房屋的权利人或者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宅基地房屋遇到征收怎样补偿才是合法的?补偿数额多少才是公平的?法律上对补偿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一、《土地管理法》第48条用一句话规定了宅基地房屋遇到征收补偿的情况,这是我们必须记住的,这是我们被征收人主张补偿的法律依据,不符合这条的规定,那么补偿的行为一定是违法的,因为这是一个法定的补偿标准。首先规定,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也就是只有先协商,只有在协商好,签订补偿协议,支付征收补偿款之后,才能要求我们搬迁,否则就是违法的。其次呢,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也就是我们通俗说的不能越拆越穷,如果不能使我们的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也就是居住水平提高,那么补偿也是违背原则规定的,我们也可以不用签订补偿协议。最后呢,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原则,也就是说征收我们的宅基地,要听听我们被征收人的想法,当然,法律规定的是尊重我们被征收人的想法和意愿。尊重的意思就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满足我们被征收人的想法,这也是很新的很重要的规定,我们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行使我们的权利,表达和主张我们的意愿,这是很重要的。
第二、三种补偿方式。第一种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也就是说重新给我们划定一个新的宅基地,也是我们通常说的拆旧建新。对我们的房屋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是按照重置成新价或者重置成本价,老百姓也有说是建造成本价,总的原则是我们还可以建得起原来面积的房屋。当然,室内装修损失也应该一并补偿。这里涉及到原来的宅基地面积与新安排的宅基地面积是否有差额的问题。实践中的情况主要是,由于老宅基地面积的取得时间很早,面积较大,而新安排的宅基地面积需要按照新的法律规定,一般面积较小。也就是说旧宅基地面积大于新安排的宅基地面积,那么多余出来的宅基地面积如何补偿呢?根据法律的规定,应该按照宅基地的市场价格来补偿。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二种是提供安置房,有两种具体的计算方式,一是按照宅基地面积或者房屋面积为准来给安置房面积,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相同,需要参考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确定。二是按照征收时户籍在案涉宅基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有的人均50平方米,有的人均65平方米,也有人均40平方米的,各个地方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也要参照各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第三种是货币补偿,这是《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法定补偿方式之一,我们宅基地房屋产权人或者被征收人遇到征收也是可以主张的,这个标准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多少,但是呢,法律规定了补偿的原则,就是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所谓公平合理补偿原则也就是市场价格的标准,也就是市场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或者我们可以购买同等面积房屋的货币。一般有两种参照标准,一种是临近新建安置房的市场价格,这是最高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安置房的价格有交易的参照交易价格,没有交易的参照政府的指导价格,一种是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也就是参照周边商品房的平均交易价格。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补偿都是违法的行为。当然,根据法律的规定,这三种补偿方式是征收方的裁量权,但是呢,由于法律规定,尊重农村村民意愿,也类似于我们被征收人的权利,我们可以合理的主张,征收方应该尽可能满足。
以上就是宅基地房屋征收的三原则和三种补偿方式。当然,还有搬迁补偿、奖励等。如果用于经营,还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如果不满这些条件的征收,都是违法的。如果我们宅基地房屋征收还有其他的问题,也可以欢迎咨询我们北京中辽律师,我们来帮助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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