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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翻建老宅?这五种情况不允许!

来源:网络   作者:征地拆迁律师

答疑解惑

不少朋友在农村的老宅年久失修,为了居住安全和舒适打算重建,又拿不准能不能直接翻建。实际上,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是可以对旧房进行翻建或重建的。换言之,有些不符合条件的,即使申请翻建或重建也得不到行政许可。下面给大家介绍不能翻建的五种情况。

一、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城镇户口的子女依法继承了父或母在农村的房子一般不能翻建。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城镇户口子女继承该房屋后,要么把房屋出让给他人,要么一直使用或闲置至该房屋无法居住时,即法律上的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非本集体经济成员不得对农村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或扩建。

二、宅基地面积超出地方标准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虽然每个省宅基地面积上限不尽相同,但如果自家宅子超过当地每户的面积标准且不能合法确权的,翻建只能在合法面积范围内进行,超出部分就不能再行建设。

三、改变土地用途

我国土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理制度,农村住宅涉及的是集体建设用地,其主要功能是居住。私自翻建或重建改变其用途的,如建成厂房生产经营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当然,相关部门有权根据发展需要重新制定城乡建设规划,重划土地用途,现实中多数是将农用地转批为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极少。

四、房屋所有权有争议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宅基地房屋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权属不清晰任由一方当事人翻建或改建会直接影响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五、违反土地规划的房屋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也即不符合土地规划的不能翻建。总之,老百姓不能随意翻建,如果不清楚是否符合当地当时的土地规划,为保险起见,最好翻建前主动去重新办理一次用地手续和乡地建设规划许可证,按照审批条件依法翻建。

律师箴言


中辽律师提醒有翻建需求的朋友,一定要了解清楚本地相关土地政策再决定要不要翻建,怎么翻建。不要任意改建,最好先重新审批,不然后期被认定为违建可就得不偿失了。

发表日期:2023-11-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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