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们被征收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征收方一般以拿回去盖章为由将征收拆迁协议从我们被征收拆迁人手里拿走。我们被征收拆迁人可以要到一份自己签字,对方盖章的征收拆迁协议原件吗?如果不给我们的话,我们通过什么办法可以获得呢?本文给大家说明白、讲清楚。
首先,由于我们的宅基地房屋被征收拆迁,签订的征收拆迁协议我们是协议的乙方,而且征收拆迁协议与我们有重大的利害关系。同时征收拆迁协议的另一方是政府,一般是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我们作为宅基地房屋的被征收人我们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来拿回来对方已经盖章的征收拆迁协议。这也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这是我们的法定权利。我们要公开自己签字的宅基地房屋征收拆迁协议,是一定可以要回来的,我们一定要记住这一点,这是很关键的,因为我们的要求符合法律的规定,得到法律的支持。
其次,我们具体应该怎么实践呢?我们知道了目标,就是我们一定可以得到我们签字的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我们如何的实现目标呢?这就需要我们知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第一呢,我们需要下载一份书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然后附上我们的身份证复印件,也就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给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正常情况得到政府信息公开回复,我们就可以得到和自己有关的宅基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第二呢,就是乡镇或者街道办不配合,怎么办呢?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还是比较多的。笔者承办的几个要求公开宅基地房屋征收拆迁协议的案件,政府刚一开始都没有回复或者没有公开。遇到这种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的情况,我们需要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在行政复议阶段还是不公开,那么我们只有进行行政诉讼了,在行政诉讼阶段来要求公开。一般来说,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们基本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宅基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了。
本文主要就是告诉大家,我们自己的宅基地房屋的征收拆迁协议,我们是可以拿到盖过章的原件。如果我们没有的话,我们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得到。如果政府信息公开还是不公开,我们就要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途径来要求公开。如果我们大家关于征地拆迁协议还遇到其他的问题,也可以联系咨询北京中辽律师,我们来免费给大家解答咨询。征地拆迁协议是很重要的,一旦征地拆迁履行发生争议,征地拆迁协议就是解决纠纷的凭证和证据,大家说重要吗?肯定是特别的重要,我们签字后一定要保留一份盖章的征地拆迁协议原件,否则遇到纠纷,那就太麻烦了。我们手里都没有征地拆迁协议,我们如何保护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呢?您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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