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粉丝咨询,自己在外地,现在在老家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遇到征收,自己怎么查不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呢?自己去自然资源局询问,告知没有。
律师解答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一般是住建部门,征收实施单位一般是街道办事处,因此询问部门要么是住建部门要么是街道办,自然资源局不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属于咨询部门错误,告知结果当然是没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同样根据第10条第2款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要公布,要征求意见,公布期限不得少于30日。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会书面的张贴《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般在公开栏内,也会在交通比较便利被征收人容易到达的地方纸质版张贴,主要的目的就是让全部被征收人知道《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提出的话,还要召开听证会。当然,也有的地方会在官方网站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也有的会在官方的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但是这些在有的地方是强制性,在有的地方不具有强制性。因此,《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般在征收范围内可以看到,在网上有的地方可以看到,有的地方看不到。
这文粉丝继续问道,老家的一位自称社区工作人员告知,自己的房屋面临征收,现向自己要房屋的产权证的复印件等产权手续,并希望加自己的微信,是否给和是否加微信?
律师解答,如果核实好身份之后,可以加微信,可以把房屋产权手续给对方。但是呢,一定要及时的观看微信,如果对方发来材料一定要及时的处理,比如发来《房屋调查登记表》,一定要及时的核查房屋土地面积是否准确?如果收到《房屋分户评估报告》,如果不满意,一定要在收到之日起10日申请复核评估。如果收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内容不满意,一定要及时提出书面的建议意见和提出听证申请等。一定不要错过时限。
这是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那么就是程序违法的情形,我们可以启动违法查处的程序,要求纠正程序违法的行为。大家清楚明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的事情了吗?如果我们遇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其他的问题,也可以留言咨询或者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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