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农村的朋友,其实并不清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含义,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该如何取得,更多会认为作为村里的村民,自然会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其实不然,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是每个村民都可能享有,外村的成员也有可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分呢,土地承包经营权又是如何确定的呢,咱们接着可以往下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中国特有的不动产物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经营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村民一般可以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以户为单位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协议,据此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也不需要承包人缴纳土地承包费,但是需要注意不能买卖土地的所有权,否则约定是无效的,因为土地是集体的,承包经营权人只有使用权,所以当然不能买卖属于集体的土地,但是可以合法的签订流转协议,将使用权转让出去。所以并不意味着属于村集体村民,就自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并不意味着谁开垦使用土地便自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还需要和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因此擅自开垦荒地的朋友们,也需要尽快和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否则土地使用权依然是集体的,土地可能被收回。
二、村集体以外成员如何承包村集体土地
农村也存在部分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四荒地,主要是开垦利用的难度大,不适宜发包给村民耕种,但是这部分四荒地可以通过招标和拍卖等形式,由集体以外的其他成员予以承包,完全是通过契约的方式予以确定,并且可以自由流转,当然通过这种方式承包土地,是需要按照合同缴纳土地承包费用的,否则就是违约。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不需要登记,也就是在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时便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有土地承包协议就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当然部分朋友可能家里耕地不足,就去开垦了荒地进行耕种,后期可能被征收占用,也只能取得青苗的补偿,与正常征收的补偿数额差别是很大的,因此擅自开垦荒地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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