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过程中,经常遇到耕地、林地、草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的情形,遇到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的问题,有的涉及几亩地,有的涉及几十亩地,也有涉及几千亩地的,如何解决呢?法律上规定了怎样的解决办法呢?本文给你详细的答案,只要是您看完就可以得到想要的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答案和办法。
第一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款,遇到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的问题,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这就是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问题的两个解决办法。第14条第2款有规定了处理的要求,就是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这一条款的规定,就是法律授权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具有处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法定职责,其他的机关没有这个法定职权和职责。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森林法》第22条第1、2款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争议问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可以处理。《草原法》第16条也有类似规定。
第二呢,具体实践中,我们如何的操作呢,这是最重要的。我们不仅需要知道目的我们还需要知道达到目的的途径,这是更重要的。我们作为申请人需要搜集相关的对我们有利的证据,然后写一份书面的申请书,需要在申请书上签字按指纹,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接下来的问题是政府处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期限。虽然《土地管理法》没有规定期限问题,但是呢,《行政诉讼法》第4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是2个月,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行政机关从收到我们的书面申请第二日起开始计算2个月的履职期限。在此面临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行政机关在2个月履职期限内没有答复,也就是没有给我们书面的或者口头的回复或者处理,我们如何救济呢?第二种情形是,行政机关在两个月之内作出《行政决定》,我们要是不满意,如何处理呢?根据最新的《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于履行法定职责不作为的情形,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为此,我们要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之后我们要是还不满意的话,我们可以继续提起行政诉讼。这就是实际操作的程序。
最后呢,如果我们遇到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争议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积极的准备相关的证据,然后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书,提起相关的法律程序,通过法定的程序来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问题,来救济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果我们还遇到其他的类似的土地问题也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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