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粉丝连麦咨询,自己家的承包地,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1亩承包地。现在因为修村道被占用,这条村道一共占用14亩承包地。现在村里不给征地补偿费,对种植的玉米被砍伐也不给补偿。现在村里要施工,要毁损玉米。问修村里道理占用承包地是否补偿?如何补偿?
律师解答道,为了村里的交通便利修村道的行为,属于村公公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为村公共设施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呢,应当给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这个适当补偿,就是公平合理的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应该按照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给我们征地补偿费,参照我们当地最新的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给我们补偿。当然,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我们只能得到安置补助费,这个还需要看一下我们所在的省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也就是我们可以得到区片综合地价的一部分,我查了贵州省是60%,也就是我们可以得到区片综合地价60%的补偿。我们的区片综合地价是4万元,那我们每亩地可以得到24000元的补偿。青苗的补偿按照市场价格或者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来给我们补偿。或者村里面在重新给我们一亩承包地也是可以的,这种补偿方式也是可以的。
如果我们的承包地,特别是通过家庭联产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因为修建村道等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占用,也必须给我们补偿,否则是违法的。我们可以请律师来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的补偿,即土地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大家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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