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收对被征收人而言,就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丧失,农民朋友基本的生活保障可能受到影响,因而确保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不仅关系每一个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政府的公信力。但是在现实中,广大的被征收人一辈子可能只会参与一次征收拆迁工作,对征收工作并不了解,对征收拆迁的补偿更在意的数额的大小,对于补偿数额的组成可能并不清楚,因而可能会有邻居家拿了很多钱,自身明明情况类似,补偿却不一样,但又不知道少了哪部份,因而,了解土地征收补偿费用极为重要!
一、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有哪些
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同时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简单来说并不是全国都一个价,这也很好理解,北京的宅基地与西藏的宅基地肯定有一定差距,具体的片区综合地价可以在自然资源部门官网查询。(http://gsgk.mnr.gov.cn/tdsc/qpdj)
二、土地补偿费归谁及怎样发放
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归具体的被征收人所有,因此土地补偿费是先发放到村集体,再由村委会向下分拨,并不是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而安置补助费需要根据情况发放,如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
此外,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这也就意味着单纯征收宅基地可能并没有安置补助费,而仅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当然地方在征收时对于无地的被征收人可能也会有政策的考量,具体结果并不唯一,但是被征收人没有承包地,并不会因此而丧失领取土地补偿费的权利。
中辽律师也提醒大家,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属于农村承包民事纠纷,属于村委会行使自治权引起的纠纷,应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而不能提行政诉讼。本文意在解决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发放内容的问题,如果想想了解有关具体的计算标准敬请期待“遇到土地征收,钱怎么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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