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安排,以及自然资源部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的“多审合一”改革部署,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林业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正式印发《江苏省全面实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工作方案(试行)》。2025年1月1日起,对省及省以下批准用地用林事项,全面实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推行“一张底图”规范管理、“一次查验”现场踏勘、“一并公告”用地用林,“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一套材料”统一使用、“一个系统”并联审批、“一个部门”统一下发。
《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统筹,深化业务融合,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高审批质效,充分发挥合并审批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省、市、县协调沟通,各地对合并审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省级统筹指导,确保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全面施行。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04号建议的答复
苏林提复〔2024〕22号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用地、用林合并审批改革试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12月26日,我局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印发《关于开展用地用林合并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3〕1156号),提出在南通市、宜兴市、睢宁县开展用地用林合并审批试点,探索“一并受理、一次告知、同步审批”新模式。目前已在试点区域陆续启动合并审批试点工作,待取得有效经验后,再在全省进一步推广。
此外,我局近期拟将部分永久使用林地审核权限委托至设区市林业部门实施。目前已在苏南、苏中、苏北三个片区分别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结束后我局将根据《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下放承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林地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工作。
江苏省林业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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