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书是什么
“一书”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1.经批准的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同时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3.地籍资料或者土地权属证明材料;4.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二)四方案
1. 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包括占用农用地的种类、面积、质量等,以及符合规划计划、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等情况。
2.补充耕地方案:应当包括补充耕地的位置、面积、质量,补充的期限,资金落实情况等,以及补充耕地项目备案信息。
3.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围、种类、面积、权属,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途径等。
4. 供地方案:应当包括供地方式、面积、用途等。
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7条、第8条的规定,无论是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还是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一书四方案”,均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及编制,并逐级上报有批准 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当补偿过低,或者在征收中对征收、审批程序有疑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一书四方案”的方式确定其征收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征收行为存在违法,我们可以作为谈判的筹码,换取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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