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实践中,对于违法占地的行为,老百姓经常遇到的难题就是投诉无门,或者说知道对于违法占地行为提起查处申请,可是不知道对谁提起。中辽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一、违法占地查处不作为是什么?
违法占地就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那么,违法占地查处不作为就是指自然资源部门作为职能机构,有职责依法查处违法占地的行为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却不作为的行为。
二、违法占地行为的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2)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建设,主要指单位或个人占地建设虽然取得了用地批准手续,但批准手续是骗取的,不具备合法性,因此也属于违法占地。
(3)少批多占,主要是指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占用土地,多占的部分就属于违法占地。
(4)其他形式的违法占地,比如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违法占地论处;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还的;临时用地到期,拒不归还土地或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等。
三、违法占地查处不作为的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可以向该不履行查处职责的行政机关上级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此,自然资源部门没有依法查处违法占地属于行政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四、案例索引
李志良、李爱荣诉自然资源部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案【(2020)最高法行再253号】
五、裁判要旨
邮寄查处违法申请书,行政机关不作处理,构成行政不作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律师箴言
行政机关具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法定职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损失或将要遭受损害时,可以要求履行上述法定职责,这也是政府机关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而在违法占地查处申请邮寄后迟迟得不到答复也不要担忧,救济途径都已在上述列明,维权我们一直在路上,有困难可联系中辽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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