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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后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怎么办?_征地拆迁律师征地后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怎么办?_征地拆迁律师

征地后迟迟拿不到补偿款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征地拆迁律师

答疑解惑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会有被征收人遇到这样的一个情况,就是自己依照征收方的要求搬出去了,土地和房屋也交出去了,却没人给自己打款,不仅没有提供周转用房,也没有发放临时过渡安置费,就这样处于没人管的状态。作为被征收人,此时应该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没拿到补偿款的原因分析

1.权益可能被侵害。有时候拆迁工作中会出现一些不正当的行为,比如,拆迁范围未经村民同意扩大或者补偿存在差别对待的情况。

2.补偿协议本身有漏洞。如果签订的补偿协议没有明确约定补偿方式,或者没有补偿标准、补偿时间等关键因素,可能也会导致补偿的拖延。

3.你和征收方就拆迁事宜存在纠纷。常见的在土地使用权属、拆迁范围、所征自家土地的面积、补偿数额等方面出现分歧难以协商的,最后都可能导致补偿的搁置。

如何维权

首先,我们要找对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其履行补偿职责,在集体土地征收中,市县级人民政府是代表国家具体实施征收土地,也有确保被征收人通过签订协议或者以补偿决定等方式取得公平合理补偿的义务。因此,实践中我们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职责。

其次,如果我们在依法提出履行补偿申请后,一直没有得到答复或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是针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或踢皮球的,只要我们保存好申请书和邮寄单等相关证据,胜诉概率很大。

要注意,根据最高法的裁判观点:对于行政机关履行征收补偿职责的期限认定一般认为是其补偿职责实际履行完毕之时。由此可推知,如果行政机关一直未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其不作为的状态就会持续存在,则起诉期限并未开始起算。所以,就算征收项目已经完成多年,但只要未实际获得征收补偿,被征收人就依然可向政府提出履职申请,也依然可就此提起诉讼。


律师箴言

征地拆迁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关系比较复杂。中辽律师提醒您,如果一直没有拿到补偿要进行维权时,我们既要明确可以申请履行补偿职责的具体机关,也要确定履行补偿职责之诉的被告到底是谁。如果案情复杂,可以及时咨询律师,避免时间过于久远维权难度增大。

发表日期:2023-11-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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