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宅基地房屋因为修高铁、高速等被拆迁的情形,有的宅基地房屋位于农村,有的宅基地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我们作为宅基地房屋的产权人,我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的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到底补偿多少才是合法的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这是我们的头等大事,至于征地程序是否合法,则是我们第二位考虑的事情,如果补偿补偿给的高,我们被征收人也不会关心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必须记住以下的法律规定,这是至关重要的,也是我们宅基地房屋的产权人判断补偿是否合法的依据。
一、根据《民法典》第117条和第243条规定,征收我们的宅基地房屋必须给我们公平合理的补偿,也就是通俗说的市场价格的补偿,这是标准,这是法定的标准,也是我们主张公平补偿的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因为《民法典》是基本法,要求公平补偿这就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也是必须给我们宅基地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也明确规定有货币补偿这一法定的补偿方式。也就是说,现行的法律都规定了公平合理市场价格补偿原则。这是我们说的法律依据,至于货币补偿到底多少呢?我们接下来接着说。
二、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也就是参照周边商品房的平均市场交易价格标准补偿。
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了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情形。必须满足四个条件,最高院的类似生效判决对此也是有论述的,就是:第一、宅基地房屋所在地已经取得了征地批文,也就是土地已经是国有土地了,这是一个条件,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第二个条件是在取得征地批文时,宅基地房屋所在地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等到拆迁我们的宅基地房屋时,我们的宅基地房屋又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也就是说在取得征地批文到实际拆迁的期间内,由于城市的发展,城市规划区的调整,把我们的宅基地房屋有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纳入到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第三个条件是,在当年取得征地批文时,我们宅基地房屋所在的区域内的其他宅基地房屋都基本拆迁了,也就是大部分宅基地房屋的产权人都已经签字走了,只剩余个别的宅基地房屋,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第四个条件是征收机关存在怠于履行征地补偿法定职权的情形。只有满足这四个条件,我们的宅基地房屋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市场交易价格标准来进行补偿。如果我们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北京中辽律师。
第三、按照临近新建安置房的市场价格标准进行补偿。
这个货币补偿标准是最高院的生效判决确认的,也在实践中得到认可。也就是我们的宅基地房屋我们要求纯货币补偿,我们可以按照我们宅基地房屋周边新建的安置房的市场价格标准来进行主张。新建安置房的市场价格呢?由于实践中很多交易,也就是实际交易的价格。如果没有交易的情形,那么在住建部门一般会对安置房的价格进行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按照规定价格进行补偿。但是呢,交易价格优先。我们怎么说呢,一般情形下征收我们的宅基地房屋按照临近新建安置房的市场价格给我们进行补偿,符合四个条件的特殊情形的话参照周边商品房的平均交易价格进行补偿。
宅基地房屋货币补偿的标准已经给大家讲明白了。以上都是法律规定,这是法定的标准,必须满足。如果我们遇到宅基地房屋货币补偿低于这个法定标准,那肯定是违法的,可以咨询我们北京中辽律师维权。如果宅基地房屋货币补偿还有其他问题的,也可以免费咨询北京中辽律师,我们免费给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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