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2022年8月10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核通过,我所正式设立。中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及律师团队拥有多年承办全国.....【了解详情】

电话:400-9656-881、010-68334866

邮箱: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C2座6层605/606

导航链接

征地律师,拆迁律师,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

中辽律所培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实务指引_征地拆迁律师中辽律所培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实务指引_征地拆迁律师

中辽律所培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实务指引

来源:网络   作者:征地拆迁律师

首图.jpg

首图2.jpg

20257月25日下午,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和律师助理等10余人开展培训,培训的题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实务指引》,本次培训的主讲人是陈瑶律师。


图片


本次培训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法规基础与核心原则;第二部分:核心公开项目及对应申请机关;第三部分:实操要点与风险提示;第四部分:总结与问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必须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应条款一一对应,这是我们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法律依据。第8条:征收决定作出的法定条件(公共利益需要);第9条:符合“四规划一计划”;第10、11条:征收补偿方案的论证、公开及征求意见程序;第12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府常务会议决定;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要求;第13条:征收决定的公告义务(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复议、诉讼权利);第15条:房屋调查登记信息;第29条: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分户补偿情况的公开要求等。


图片


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 10 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务指引》培训,中辽律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更好的指导案件的承办。


图片


中辽律所以专业化为导向,以业务为根基,通过组织征地拆迁专题内容的培训来提高专业,来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ND


图片


图片


发表日期:2025-07-28  浏览:
邮箱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C2座6层605/606

客服咨询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