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我们如何判断征收行为是否合法呢?根据依法行政和职权法定的原则。征收机关只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作出的征收行为才是合法的。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我们可以申请哪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呢?我们向谁申请呢?本文来进行详细的解答。
征收集体土地和宅基地,关于申请什么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呢?这个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32条有明确的规定,分为征地前期的程序,在这个阶段,我们可以申请《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证明》等。我们应该向谁申请呢?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谁制作谁公开和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我们分别向制作机关或者保存机关申请。在实践中,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证明》等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因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征收集体土地的征收实施主体。关于《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政府信息,要向集体土地或者宅基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或者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因为这些机关是征地拆迁实施单位。
关于征地后期的相关政府信息内容,即《征地批文》、《征收土地公告》等。关于《征地批文》,一般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和省政府申请。征地批文一般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如果是批次建设用地,需要附一书三方案: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关于《征收土地公告》一般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
还有哪些政府信息需要申请公开呢,一般还包括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用地情况汇总表、听证材料;涉及占用林地的,提供林地审核同意书;涉及占用耕地的,提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审查表。我们还可以申请占用土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分区规划图、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等等。
以上就是集体土地征收,我们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的内容。如果我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和问题,可以联系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免费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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