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屋拆迁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部分拆迁行为甚至演变为违法强拆,严重侵害公民财产权。当遭遇强拆时,许多当事人会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查处违法行为。然而,若公安机关签收申请后,超过法定期限仍不予答复,是否构成行政违法?当事人又该如何维权?本文结合法律规定和实务经验,对此进行分析。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公民的报案、控告或举报后,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 及时受理并登记
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后立即进行登记,并出具回执(如《受案回执》),以证明申请人已正式提交材料。
2. 审查与立案
若申请事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如强拆过程中存在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应在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若不属于管辖范围(如纯属政府征收纠纷),应在24小时内移送有权机关,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 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7条,公安机关一般应在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若公安机关签收查处申请后,既未作出处理决定,也未告知移送情况,超过60日仍未答复,则可能构成行政不作为。
1. 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公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当事人可起诉。公安机关逾期不答复,显然违反该规定。
2. 损害当事人救济权利
强拆案件往往涉及财产重大损失,公安机关的消极态度可能导致证据灭失(如监控录像被覆盖、现场被破坏),使当事人难以维权。
若公安机关超期未答复,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书面催告
向原受理机关发送《履职催告函》,要求其书面说明未处理的原因,并限期答复。
2. 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45条,可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要求确认公安机关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其履职。
3. 提起行政诉讼
若复议无果,可在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请求:
确认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违法;判令其限期作出处理决定。
4. 其他救济途径
向监察委举报:若民警存在渎职行为,可向当地监察委员会投诉。
申请检察监督:依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可请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履职。
四、实务建议
1. 固定证据
保存《查处申请书》及签收凭证(如邮寄回执、现场签收记录)。
拍摄强拆现场照片、视频,并记录报警记录(如有)。
2. 注意诉讼时效
行政复议需在60日内提出;
行政诉讼需在6个月内提起。
3. 专业律师介入
强拆案件常涉及民事、行政、刑事交叉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系统维权方案。
结语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有责任对违法强拆行为进行调查。若其消极对待公民申请,逾期不答复,则构成行政违法。当事人应积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复议、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唯有依法维权,才能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强拆乱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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