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日记
近日,央视《中国三农》栏目深入报道了银川市西夏区兴泾镇黄花村的情况,令人痛心不已。这片本应是村民们辛勤耕种的三百多亩良田,如今却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所侵占,让人痛心不已。对此,村民们多次向当地镇政府、区综合执法局和区自然资源局反映,但一直未能得到解决,感到无助和孤立。据报道,黄花村的耕地问题已经持续存在了五年之久。这个耕地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垃圾堆。村民们的农活无法进行,他们的努力和辛苦都化为乌有。
据银川市联合调查组介绍,西夏区党委常委、兴泾镇党委书记司某,银川市自然资源执法大队西夏中队队长韦某,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民警郑某,被银川市纪委监委和西夏区党委依纪依规予以停职。以上人员的有关违纪线索,将被移交纪委监委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有关违法线索,将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又一次敲响了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的警钟,环境保护、耕地保护不是没人管,问题是谁来管,谁应该去管,在什么时候管,要解决老百姓眼前的问题,要让老百姓看得见希望,看的见效果!
律师这么看
中辽律师是一家承担社会责任的律所,中辽律师再次告诉大家,基本农田就是给老百姓种地的,撂荒抛荒不允许,搞开发更不允许,中辽律师再次和大家强调基本农田五不准,各位牢记于心!
不准一: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可以种植蔬菜!)
不准二: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做了,必将付出代价!)
不准三:不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国家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不准四: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明确规定要求!)
不准五:不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除外。(不能进行休闲建筑建设!)
律师箴言
要是谁占用你的农田搞建设,要是谁占用你的农田养鱼、养鸡、养鸭,阻挠你合法利用土地种植作物,不要怕,直接到相关部门举报他,对于违法占用期间的损失,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要是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联系中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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