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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能够继承取得么?_征地拆迁律师农村的宅基地能够继承取得么?_征地拆迁律师

农村的宅基地能够继承取得么?

来源:网络   作者:征地拆迁律师

答疑解惑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脱离了农村户口,而到城镇定居。对于老家的房子,有的人任其荒废,有的人即使不住也修缮维护甚至重建。那么城镇户口的子女还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吗?答案是可以的,今天就和中辽律师一起来学习一下有关炸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宅基地可以依法继承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可以免费获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村民对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自然资源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答复指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被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宅基地继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一、“地上有房”是前提

农村宅基地是不能单独被继承的,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灭失,则无法单独就宅基地予以继承,如果老家的宅基地上仍有房屋,则可以依法继承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适用遗赠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意味着没有亲缘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通过遗赠的形式取得宅基地上的房屋。因此,不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非亲缘关系人,是不能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

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得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的,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资格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在部分家庭成员死亡后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由剩余户内成员继续享有,此时并不存在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对于地上房屋,由于房地一体原则,城镇户籍继承人只能就地上房屋的折算价值进行主张。



律师箴言


中辽律师提醒您,城镇户籍的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地上房屋,继承之后需要注意对房屋的维修养护,如果想更长久的使用房屋,可以在父母生前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翻建,并按照要求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切勿随意私自搭建

发表日期:2023-11-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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