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委托人在中辽律师的办案咨询中问到,村委会抑或其他机构将自己的土地占用了,然后每年会给一部分钱,但是现在对方可能已经修了水泥地面,抑或多占了很大一部分,还有迟迟未给约定租金的情形,中辽律师在此告诉大家,这就是典型的以租代征,是损害老百姓利益的,我们都知道“以租代征”是不可取的,可什么是以租代征呢,很多人都还不知道,中辽律师今天为大家讲一讲什么是以租代征,看看您家的情况是否存在以租代征的情形。
一
以租代征的概念及典型情形
“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因此以租代征是违法的,那么怎么识别呢,咱们可以看看以下几类比较典型情况。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
(2)基层政府部门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政府部门充当中介人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农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5)村委会自行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6)未经合法征收程序情况下由基层政府部门或者村委会采取每年支付租金的方式占用集体土地从事建设行为;
当然还存在其他比较特殊的情形,并不是以上较为典型的情况,也比较难以识别,但是您只需要记住,没有任何法定程序便占用您的土地,那肯定是违法的。
二
“以租代征”的处理办法
那么大家都知道以租代征不可取,那么该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中辽律师给大家提供以下两个常用的途径。
(1)持有租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所签订的租赁协议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并返还涉案土地;
(2)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请求其履行查处非法占地行为的法定职责,责令退还土地。
重点
律师箴言
当然以上的解决方案虽说较为常用,但是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才能落实到位,如果您当前也遇到了以租代征的典型情况,那肯定是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就算其按期支付您相应的租金,那你也一定是吃亏的,如果您后期还需要耕种,那么耕地的复垦费可能还会超过您获得的租金,因此面对蝇头小利的以租代征,您可得算清楚账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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