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又到南方的雨季了,每年一到雨季南方便会发生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2021年的河南特大暴雨更是给大家留下了不少的伤痛,因此积极应对可能的洪水灾害显得尤为重要,而分泄洪区便是可人为干预洪水灾害的风险的一种手段,对于防控洪水灾害显得尤为重要,当然在分洪区和泄洪区会不可避免的淹没一部分土地,对当地老百姓造成一定损失,因此也应该给相应区域的老百姓一定补偿,今天就和大家看一看补偿的类型和方式。
一
什么情况下会有补偿
根据《防洪法》的规定,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对于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补偿。通常情况下应当补偿因分泄洪区利用造成的农作物、专业养殖和经济林水毁损失、住房水毁损失、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水毁损失等,但对于违反蓄滞洪区安全建设规划或者方案建造的住房损失,以及违规擅自返耕的损失就难以成为补偿的对象。
二
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于因分泄洪原因造成的水损,一般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偿:
(1)农作物、专业养殖和经济林,分别按照蓄滞洪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70%、40—50%、40—50%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蓄滞洪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蓄滞洪后的实际水毁情况在上述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重点
律师箴言
中辽律师想告诉大家,因分泄洪区分泄洪水所造成的损失,是归属于因公共利益需要所造成的损失,具体应当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补偿,补偿也应该是清晰明确,且足额到位的。分泄洪区的合理利用能避免下流暴发洪水灾害,总体来讲是舍小取大,但是对于分泄洪区的老百姓也应公平合理的补偿,否则对其是不公平的。
(2)住房,按照水毁损失的70%补偿。
(3)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按照水毁损失的50%补偿。但是,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的登记总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按照水毁损失的100%补偿;水毁损失超过2000元不足4000元的,按照2000元补偿。
Copyright © 2022 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2022027106号 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C2座6层605/606 电话: 010-68334866 技术支持: 北京网站制作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400-9656-881、010-68334866
400-9656-881
微信号
扫码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