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家住山东省东营市某村的李女士,有一处合法的宅基地及其房屋,办理有《不动产权证书》,其中宅基地面积115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52平方米。由于案涉宅基地原来是一个大坑,李女士花费20多万元拉土垫平。由于案涉宅基地房屋位于G220东深线东营明海闸至南王村段改建工程用地范围内,宅基地及其房屋面临征收。
征收刚开始的时候,征收方不给予补偿。李女士找到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依法委托维护合法权利,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指派王龙律师和屈雷律师共同承办案件,承办律师精心研究案件,制定承办方案。
二
启动法律程序
1、调查取证程序。为了核实是征收集体土地的合法性,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等书面申请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征地批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文件。然后为了核实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向相关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等相关政府信息。
2、申请复核评估程序。在承办律师启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法定程序之后,征收方对李女士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积极与李女士对接协商,对当事人李女士作出了一份书面的《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项目分户报告单》,对李女士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本价的标准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是48万多元。李女士对该分户报告单不满意,承办律师启动复核评估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评估》。
三
结果
在承办律师启动法律程序的同时,积极指导李女士与征收方协商,指出合法补偿标准和原则的法律依据,表明希望得到依法依规的公平合理的补偿。最终,李女士与征收方签订协议,得到120余万元货币补偿,现在补偿款已经全部支付到位。
四
提示
在为被征收人维权的过程中,中辽律师始终坚信,每一次案件的成功解决,不仅是因为承办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成熟的办案策略,更是因为委托人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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