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更新加速,房屋征收纠纷频发。许多被征收人反映,不仅房屋被拆,室内物品也莫名损毁或丢失,却难以获得赔偿。本文通过真实案例,解析征收中室内物品损失的维权路径。
Y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门窗遭损毁、室内物品被盗。尽管他多次报警并申请行政补偿,法院却以“无证据证明损失与征收有关”为由驳回诉求。这一结果凸显了被征收人在类似纠纷中的维权困境。
1. 行政机关的保管义务
《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明确规定,征收部门应在搬迁前对被征收房屋内物品登记保全。若因强制拆除导致物品损毁,行政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
2. 举证责任分配
被征收人通常难以直接证明物品损毁与征收行为的因果关系。但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需证明其行为合法且无过错(举证责任倒置)。若行政机关未进行物品清点或未妥善保管,即应推定其存在过错。
3. 维权路径
行政复议:及时向政府申请复议,要求确认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
行政诉讼:起诉时需提交报案记录、现场照片等初步证据,申请法院调取执行记录。
国家赔偿:若行政机关行为被确认违法,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赔偿。
证据固定:征收启动时,立即对室内物品拍照录像,并公证留存。
及时主张权利:在发现损毁后6个月内提出补偿申请,最安全的做法是立即行动(同步采取报警、书面申请补偿、拍照公证等措施,形成完整证据链),避免超期。
多途径救济:结合民事索赔(如追究盗窃者责任)与行政维权,提高胜诉概率。
征收维权并非易事,但法律始终是公民权利的盾牌。只有充分了解规则、积极留存证据,才能最大限度捍卫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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