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中,经常遇到养殖哪些畜禽,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的问题。比如,养蚯蚓行不行?养宠物行不行,养蝎子行不行?等等。
按照职责分工,对养殖的畜禽是否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可依据《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另外,在认定中还有一条原则,就是姓"农"还是姓"商"。
2023年2月2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年修订)》(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明确:对赛鸽、赛马等比赛场地及关联的办公、驯养等附属设施,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的,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当然,也包括赛狗。
有的省份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和答复。
比如,湖南省印发的《关于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规范用地用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畜禽水产是指提供食用农产品(肉、蛋、奶、蜜等)、药用农产品(药用蛇、蜈蚣、蟾蜍、水蛭等)以及纺织原料(皮、毛、丝等)的可养殖动物。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因防疫需要实行封闭式管理的,经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共同认定,还可包括场内员工宿舍、食堂等必要生活配套设施用地。
北京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将畜禽养殖设施具体细分为奶牛场、肉牛场、猪场、羊场、鸭场、鸡场和鸽场七个种类,明确规定鸽场只能养肉鸽。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明确答复:蚯蚓养殖项目不属于设施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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