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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挖完鱼塘,去坐牢房!_征地拆迁律师当心!挖完鱼塘,去坐牢房!_征地拆迁律师

当心!挖完鱼塘,去坐牢房!

来源:网络   作者: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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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情简介

李某华因承包了某村集体400亩左右土地种植农作物,需修建蓄水池解决农作物灌溉缺水问题,于2021年3月,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与同村村民李某德的两亩土地进行互换。不久,李某华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交换后的土地挖成蓄水池,后逐渐扩大、加深成池塘。

    2021年3月至7月,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先后两次向李某华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李某华恢复土地原状,消除违法状态。李某华仍未如期进行整改,并在坑塘中抛洒鱼苗进行养殖,增设增氧机和投饲机。

经鉴定,李某华损毁耕地面积为9455平方米,其中水田面积3889平方米、旱地面积5566平方米,均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耕地耕作层、田间基础设施全部遭到损毁,排灌功能丧失,已无法耕种农作物,破坏达到了“特别严重损毁”的程度2022年10月,李某华对其挖塘养鱼破坏的耕地进行复垦。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被告人李某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经批准擅自将永久基本农田作其他用途,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损毁耕地面积高达9455平方米(水田3889平方米、旱地5566平方米),数量较大,且被损坏耕地达到特别严重损毁程度,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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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呢?

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犯的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耕地依法归国家、集体所有,对耕地的占用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批准计划进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




03
如何辨别自家地块是不是永久基本农田?

第一,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应当由乡镇政府进行公告,并且设立保护性标志,所以可以通过查看有没有公告,地头周围有没有保护性标志来判断是否为永久基本农田;

第二,可以查看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面会标注土地的性质以及用途;

第三,如果通过上述两个方法仍旧搞不清楚,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向本地的自然资源部门咨询,并现场进行确认。



04
中辽律师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华明知承包的土地是耕地,不顾相关部门的制止,仍用于开挖鱼塘,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大家在土地上进行一切不是粮食种植的活动都应咨询相关部门,切莫因为不懂法就随意行动,触犯法律给自己带来损失。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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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3-12-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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