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24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这意味着,新一轮城中村改造箭在弦上,落子在即。此次部署划分了明确的城市范围,城中村的你该如何应对呢?
一、新一轮城中村改造政策简介
1.范围:聚焦超大、特大城市
《意见》将城中村改造范围限制在“超大特大城市”,参与城市数量有限,主要是城区常住人口超500万及以上的城市,主要涉及一线、直辖市及部分省会城市。具体涉及8个超大城市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和11个特大城市杭州、东莞、西安、郑州、南京、济南、合肥、沈阳、青岛、长沙、哈尔滨。
2.区域:以中心区域为先
城中村改造优先涉及市内或中心片区。如根据上海城中村改造目标,上海将中心城区周边及五大新城范围的城中村优先纳入改造计划;北京或将优先改造城六区的一百多个“城中村”。这样可提升城市核心地段价值,凸显出优质区域价值。
3.方式:以稳为主渐进实施
虽然看起来声势浩大,但此次改造的基调是以稳为主、项目周期长。正如《意见》提出的,“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以往的棚改周期普遍为2~3年,本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周期应更长,这种渐进式实施模式,可防止购房或租赁需求在短期内激增。
因此,涉及上述范围的城中村的朋友们要做足准备,把握机遇,虽然不一定能指望城改暴富,但也不能让幸福从手边溜走,中辽律师在此给您三条忠告。
二、城中村朋友的应对之策
1.不轻易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不论你是否遭遇了逼签,“已签约”都是对被拆迁人而言最不利的情形,没有之一。总有被拆迁人会在签字、按手印后才发觉自己上当吃亏,进而跑来咨询律师,这基本上是“回天乏术”,极少人能在签订补偿协议后翻盘,故一定要三思而后签。
2.房屋被强拆后要及时维权
房屋被拆后要及时通过复议或诉讼确认强制拆除违法,再向相关责任主体申请行政赔偿。当然,由于支持被拆迁人房屋价值的证据现实中难以收集,且拆迁方会想方设法证明被拆房屋的违法性,最后的赔偿金额大概率并不能使你满意。所以,最优选还是应尽可能保住房屋。
3.不要盲从要独立思考
在群体性项目中,被拆迁人之间也会产生某种“相互影响”,这种影响可能是积极正向的,但也完全可能是消极负面的。如果大家都随大流,在等待观望中寄希望于开发商、村委会能够“良心发现”给予补偿利益的提升,同时担心“枪打出头鸟”而不愿意先于其他户出来走法律途径,那么终会导致权利救济的“队伍”被削弱、分化瓦解。注意,我们只对自家的补偿安置结果负责。
律师箴言
中辽律师提醒您,面对城中村改造时,邻居、亲戚的选择完全与你无关,你要想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获得最优解,就必须保持理智。通过自身或专业律师的帮助对个案进行分析判断,掌握好自己提起程序的有效时点,才是对自己的补偿安置利益负责任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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