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一些法律常识,遇到土地征收也会自己去查询相关政府信息了。只是本身政府部门就很多,有关征地项目的政府信息也很多,自己想在网上搜集到准确的信息无异于大海捞针。下面给大家简要梳理下土地征收中怎么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土地征收中政府要主动公开的内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列事项应当公开:1.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下列内容: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需要注意,如果征地建设项目已经启动而人民政府没有公开上述任一信息的话,从程序上讲是违法的,在遇到征地补偿安置纠纷或强占土地等情况下,这也是我们可以提起诉讼的理由之一。
二、土地征收中依申请公开的内容
1.征地批准文件:征地批文是由国务院或省政府进行审批后作出的,我们主要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公开,如:省级的自然资源厅、市县级的自然资源局等。
2.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该项主要是看有关部门是否同意建设占地项目,一般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公开,如市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级的发展和改革局等。
3.用地项目的规划、选址等:主要内容包括城市或乡镇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近期建设规划事项,选址意见书等,一般向市县级城乡规划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开。
4.征地公告文件:不是有征地批文就能合法征地了,征地批文必须要以合理方式进行公告,没有公告的征地批文对被征收人不产生法律效力,超过两年不公告的征地批文就失去法律效力了。产生征地纠纷时,被征收人可以向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申请公开,如县级政府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部门等。
律师箴言
当然中辽律师需要提醒大家,以上只是基本的操作内容,具体的个案因基本情况不同,还需要有所取舍,而实践中具体向谁申请还要看具体负责部门及当地政府机构设置,如果您想知道向谁申请,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事,被征收人只有准确地获取这些信息,我们才能在遇到征地纠纷时积极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程序,最终才能获得想要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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