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在农村,种地是村民最主要的生活来源。为了多种一点粮食,大家甚至会开垦房前屋后、闲置谷场、河坝旁边的土地,这些开荒地虽没有确权却也没遭阻止,农民朋友自然认为谁开垦的土地归谁。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然而,一涉及征收,开荒者却不是受偿人,这合理吗?下面主要介绍开荒者在土地征收中能否拿到补偿的问题。
荒地可不是谁开荒就属于谁
从荒地所有权看,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所有权要么属于国家所有,要么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个人不可能享有土地所有权,征地补偿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价值,也不是土地所有权价值
从荒地使用权看,与所有权相对应,荒地使用权也是两类。一类是国家享有使用权,如河坝地、路肩地,其使用权人分属于水利部门和交通部门;另一类是村集体享有使用权,像谷场地、空白地、房前屋后等。
那么,荒地有可能通过确权变成自己的吗?目前是不可以的。因为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不在确权发证范围内。经村集体内其他成员协商讨论决定可以签订承包合同,即以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并交由村民耕作,但不予发放承包经营权证。所以,从法律上看,荒地不是真正意义上自家的地。
开荒者可以获得土地征收补偿么
根据规定,征收土地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四类补偿费用。程序上,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发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然后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经民主程序决定怎么分配。
可以肯定的是,开荒者不会没有征收补偿,只是补偿多少要视情况而定。一种情况是村民在开荒之后征得村集体同意,以合同的形式取得实际的承包权。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村民没有取得承包权。前者村民已有承包合同理应享有承包人的权利,获得荒地征收的所有补偿。后者村民没有承包合同,荒地征收时村集体才是法律上的主要受偿人,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也要归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开荒者也可以主张其他受偿项,同时也要向法院举证自家因为荒地被征基本生活受到实质影响。
律师箴言
中辽律师提醒大家,四荒地并不是谁开垦谁有权,如果您已经开垦了四荒地,那一定要和村委会协商清楚,把权利确定下来,如果遇到开荒地征收,没有签订承包协议的村民应先与村集体沟通、协商相关补偿事宜,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考虑收集证据诉诸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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