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入核心:空地院落应该要足额补偿,如果征收方不给评估,一定要及时提起有效异议!
当事人的疑惑(均为化名):黄先生是东北白城的被征收人,自己家在城市规划区内,黄先生并没有住在高楼里,相反有自己的一个小院子,一直一来都住在自己修建的小屋子中。后来黄先生的房屋被划到了征收范围之内,征收程序一直有序开展,但是在评估机构选定的时候没有通知黄先生,黄先生对此也并不知情,但后期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的时候对黄先生的房屋没有进行合法评估,不仅房屋价值低于正常的市场价值,空地院落也没有进行评估补偿,黄先生很不明白,这么大的院子,自己有使用权证书,也有建房手续,怎么只给这点钱,自己年龄大了,这也无法保障自己养老生活。
律师介入法律依据(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征用不动产及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应当给房屋所有权人公平合理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6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承办律师:
黄安达律师、王龙律师
律师箴言
International Workers' Day
空地不给补偿是征收方为减轻征收成本而惯用的手段,很多当事人都在这一补偿项目上吃过亏,一些当事人因为空地面积较少就不再计较补偿情况,但是很多当事人家里空地院落面积较大,如果舍弃这一部分补偿,刚好就中了征收方的套,因此如果家里有空地院落,一定要看补偿协议上是否记载了空地院落的补偿,如果没有对空地及院落进行补偿,一定要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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