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辽普法文章
政府怎样才算完全履行了责令村务公开的法定职责?
一、政府的监督处理行为是村务公开诉讼的前置程序由于村委会不是行政主体,所以我们不能以其不履行村务公开的不作为提起诉讼。依据《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
2023-11-23
阻挠拆迁,就是寻衅滋事?
一、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寻衅滋事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形,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
2023-11-23
承包地转让、转包、出租,傻傻分不清?
一、安置补偿款的归属1、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土地转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而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况下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附着物的所有权人。而对于地上附.........
2023-11-23
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有哪些?怎么分配?
一、集体经济收益包括哪些?集体经济收益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经营、投资、入股、服务、租赁、发包、征地补偿、生态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补贴、财产处置、银行存款利益等获得的收入。财政“一事一议.........
2023-11-23
第二轮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没地的农民还能重分土地吗?
一、整户消亡的土地收归集体重新分配农村土地是以户为单位的,村里如果出现一户人口全部消亡的,并且其子女早就单独立户了,那该户的承包地就没有人继承。这部分土地依法由其所有权人村集体收回,此时没有土地的农民.........
2023-11-23
村委会收回承包期内的土地是否合法?
一、依法收回承包地的判断标准《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中规定,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而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整户消亡”是实践中村集体有权收回承包合同期限.........
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