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一般听到寻衅滋事,我们就会认为是无赖流氓之举,但在实践中,寻衅滋事罪更向是一个兜底罪名,一旦老百姓在征地拆迁中阻挠拆迁,就会挂以寻衅滋事之名;更有甚的是,在合法信访中被认定是寻衅滋事的案例更是屈指可数。所以中辽律师在此提醒大家,不管是在征地拆迁中还是在信访中,我们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事,切不可做“出格之事”。
一、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
寻衅滋事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形,我国《刑法》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可见,寻衅滋事罪有个重要的特征就是情节严重或者恶劣。
二、阻挠拆迁,是否属于寻衅滋事?
公民住宅权不可侵犯。面对非法暴力强拆,防卫人为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阻止暴力拆迁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所以综合不法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力量对比、所处环境等因素全面分析,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并且“阻挠”系老百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常行径,如果在阻挠过程中不存在以上四种寻衅滋事的表现形式,那么就不属于寻衅滋事。
律师箴言
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因暴力拆迁引发的矛盾和冲突时有发生,在此类征拆案件的办理中,司法机关须查明案件事实,弄清行政机关的强拆是否合法、合规,依法惩治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无辜的被拆迁人不受刑事处罚。同时,妥善处理拆迁中的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有序。如果您在征拆中遇到问题,可随时联系中辽律师,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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