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查处程序法律要点
2026.04.16

自己的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口粮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委会与我们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取得我们的耕地口粮地,每年给我们租金,村委会取得我们的耕地口粮地之后让第三方在其上建设厂房、道路、安置房等等非农业建设。我们要是遇到以上这种情形,那就是遇到以租代征,同时也是非法占地,也是我们承办案件委托人的情形。那么,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该如何处理呢?我们需要启动哪些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第一呢,我们首先要明白,在我们的耕地上直接建造厂房、公路和房屋等非农业建设,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形。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们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也就是没有经过农用地转用审批直接占用农用地进行建造厂房、公路和房屋等非农业建设行为属于违法的情形,属于《土地管理法》第75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规定的情形。
第二、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可以向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邮寄书面的《非法占地查处申请书》,我们要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这是法定的快递,执法机关必须签收,其他的快递行政机关可以不签收。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非法占地查处申请书,一定要写明查处请求,一定要写明违法占地的情形,如果不明白的,可以联系北京中辽律师,免费给咱们大家模板。一定要把违法占地尽可能详细的描写出来,这是很重要的。
第三、如果执法机关收到我们的非法占地查处申请书不作为我们该怎么办呢?非法占地查处的履职期限一般是两个月,从执法机关收到我们的非法占地查处申请书第二天开始计算。如果在两个月履职期限不作为或者不依法作为,我们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最新规定,履职不作为行政复议前置,因此,对执法机关不作为或者不依法作为,我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督促执法机关依法履行非法占地法定职责。如果行政复议决定支持我们,我们非法占地查处就胜诉。如果行政复议决定不支持我们,即驳回我们的复议申请或者维持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在此情况下,我们将执法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一起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这就是我们对非法占地查处可以启动的法律程序。
遇到非法占地违法行为,我们老百姓一定要及时的积极的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很重要的,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法不能向不法低头”,我们合法的一定不要拍违法的。我们只有积极的启动法律程序才会得到满意的结果,要么给我们公平合理的补偿赔偿,要么给我们同等的耕地,要么给我们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这就是我们启动非法占地查处行为的最终目的。遇到非法占地情形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免费咨询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给咱们大家免费解答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