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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还是划界?对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专项规划定位的思考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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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开展的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标志着我国国土空间治理迈入精细化新阶段。我试图辨析一个根本性问题:此次究竟是编制一部统揽全局、引领发展的规划,还是退化为一次划定部门“势力范围”的技术操作?通过剖析“规划应然”(应做什么)与“方案实然”(正在做什么)之间的逻辑差异,本揭示当前治理逻辑的错位,并重构面向未来的优化路径,以期推动国土空间治理回归其统筹、引领与优化的本源。

一、理想规划本质是什么?——系统统筹、价值引领与动态优化的顶层设计

一套理想的国土空间规划,其治理逻辑起点应是战略性、统筹性与引领性,意在解决系统性矛盾、优化整体空间布局,并面向未来提供动态适应框架。它必须清晰回应三个核心命题:

第一,价值排序与权衡:如何进行科学的价值判断?规划的核心在于价值决策,而非技术计量。面对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的交织,规划应超越简单“划线”,建立一套能够科学评估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区域发展与民生福祉等多重价值的动态权衡机制。其根本任务是回答:在何种时空条件下“宜耕则耕”,在何种情境下“宜林则林”,并确保价值选择的透明与公允。

第二,冲突化解与系统优化:如何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规划的生命力在于解决现实矛盾。例如湖南省专项规划揭示的“数百万亩空间交叠”的困境,正是规划需要刀刃向内、系统化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真正的规划应提供诸如“空间置换”、“功能提升”等一揽子政策工具箱,旨在盘活存量、优化结构,而非将现状冲突“图上固化”为永久边界。

第三,动态适应与未来预留:如何为长远发展留足弹性?规划不应是一锤定音的地籍图,而应是一张能响应气候变化、技术进步与人口流动等趋势的“动态地图”。它必须内含定期评估、反馈与优化的制度设计,确保空间资源配置始终服务于国家战略演进与人民福祉提升。

综上,理想规划的治理逻辑是主动的、建构的、面向未来的。

二、现实困局是什么?——技术划界、权责分割与行政管控的操作惯性

反观目前专项规划编制思路及各省实践,其内在逻辑呈现出显著的“划界思维”特征,即主要依靠技术标准进行边界确认,并以此划分管理权责,其治理重心由“系统优化”滑向“现状管控”。

困局一:技术逻辑僭越价值判断。方案的核心是“应划尽划”原则与四类空间(耕地、耕地补充、林草、林草补充)的“优先情形清单”。这本质上是将复杂的空间价值决策简化为技术指标的边界勘定。例如,“25度以上陡坡原则上不划入耕地补充空间”的技术规定,虽具基础科学性,却可能“一刀切”地屏蔽了某些区域通过梯田工程实现“坡地稳粮”的传统智慧与转型潜力,反映出用“技术正确”替代“治理最优”的倾向。

困局二:部门协同异化为权责壁垒固化。方案虽要求成立自然资源与林草部门的联合工作组,看似强化协同,但通过“耕地空间内免用林用草审批、绿化空间内禁行补充耕地”等规定,实质上是在地图上划定了彼此清晰的“管理领地”。这种“划界而治”虽能短期内减少部门摩擦,却可能因固化行政壁垒而阻碍基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跨域综合治理。

困局三:程序刚性挤压战略弹性。方案设定的严格时间表(如2026年6月底前全部“上图入库”),在巨大行政压力下,极易驱使地方为“按时交卷”而进行机械划线,将现状矛盾直接平移为规划边界。如在某些地方工作中砬到的,初步划定中暴露的“园地归属争议”、“局部补充耕地空间枯竭”等问题,正是仓促划界、缺乏深度价值权衡与方案比选的必然结果。

可见,当前方案的治理逻辑是被动的、管控的、基于现状的。

三、当前症结是什么?——治理逻辑的四大错位

理想规划与现实操作之间的张力,揭示了更深层次的治理逻辑错位:

(一)目标错位:从“解决问题”退守为“管理问题”

规划本意是主动化解“耕林争地”等空间冲突,但当前方案更侧重于通过清晰划线,将模糊的、需要协调的深层矛盾,转化为明确的、各管一段的“辖区”进行管理。这种做法虽能立竿见影地减少纠纷,却可能使系统性病灶固化,错失从根源上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的战略机遇。

(二)姿态错位:从“发展引领”收缩为“底线防守”

在“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的政治语境下,耕地保护工作日益呈现出浓厚的防守色彩。方案中充斥的“严禁”“不得”等否定性表述,正是此心态的映射。固然,坚守底线至关重要,但规划不能止步于此。一部优秀的国土空间规划,更应前瞻性地谋划如何通过国土绿化提升耕地生态韧性、如何借空间优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如何建立生态保护的价值实现机制以激励保护者。当前方案对此类发展性、建设性议题着墨有限。

(三)方法错位:从“因地制宜”偏移为“技术标准化”

方案虽提及“一地一策”,但其主体骨架是全国统一的四类空间划定技术导则。在强大的标准化压力下,地方的“因地制宜”空间被实质压缩。湖南省面临的“油茶林扩张与耕地保护冲突”等区域性特异问题,很难从全国性技术标准中获得精准解答,最终往往仍需依赖行政协调的“土办法”解决,而非基于地方特色与创新思维的规划方案。

(四)主体错位:从“多元共治”回归为“行政主导”

规划本应是凝聚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识的公共决策过程。然而,当前方案本质上是一份政府内部的工作部署文件。对农村集体、国有林场等经营主体的意见征询,被设定为“根据需要”的可选项,而非规划编制的法定程序与核心环节。农民、企业、环保组织等关键利益相关方在价值权衡与方案抉择中的主体地位未能真正确立,规划的社会根基与合法性来源因此薄弱。

四、希望未来怎么样?——重构治理逻辑的四个转向

为使耕地保护与国土绿化工作免于沦为“势力范围划分”,并升华为国土空间系统优化的战略引擎,必须在治理逻辑上实现根本性重构:

第一,从“划物理边界”转向“定转换规则”。规划的核心产出不应仅是一张静态的“空间分布图”,更应是一套公开透明的“空间功能转换和管制规则”。这套规则需明确:耕地与林草空间在何种条件、经过何种程序、达成何种补偿后可实现功能转换,从而保障生态效益与粮食产能的动态平衡。就当探索的是“空间转换规则”与“负面清单”是此方向的宝贵实践。

第二,从“分部门地盘”转向“建协同机制”。必须超越在图纸上划分管理权责的旧思路,转而构建跨部门的利益协调与价值实现机制。例如,建立基于粮食产能和生态服务价值的横向财政补偿机制,让耕地保护地区获得经济激励,让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权损失得到合理回馈。这需要财政、发改、生态环境等多部门深度协同,形成政策合力。

第三,从“管既有现状”转向“谋长远未来”。规划编制应主动锚定“十五五”及更长远的国家发展战略。在空间划定时,不仅要评估现状适宜性,更要前瞻预判气候变化影响、农业科技革新、人口结构变迁等未来变量,为智慧农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新兴需求预留战略弹性空间。

第四,从“行政内循环”转向“社会大协同”。应将规划编制过程本身,打造为传播生态理念、凝聚社会共识的公共平台。通过制度化、程序化的公开听证、社区研讨、方案公示,确保农民、企业、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方能够实质性地参与从价值讨论到方案抉择的全过程。这不仅是提升规划科学性与民主性的关键,更是夯实其社会认同与执行根基的必然要求。

应该重塑战略规划,破解划界迷思

《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的探索值得肯定,但若止步于“巩固领地”的部门划线或“按图索骥”的技术操作,我们将错失重塑国土空间格局的历史性机遇。真正的国土空间规划,其核心是谋篇布局而非精描边界;是预留转型通道而非固化现状矛盾;是编织多元共治网络而非强化行政壁垒;是融合公共价值的全社会进程而非纯粹的技术任务。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生态与粮食安全,我们需要的不再是“势力范围地图”,而是一部面向未来的、充满智慧的战略纲领。这要求决策者彻底超越“划界思维”,回归规划引领变局、优化空间的核心使命,在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征程上,迈出真正深远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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