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耕地上堆放建筑材料、垃圾、沙土等,属于违法占地吗?
2025.12.13

简单说,在耕地上堆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填埋垃圾等,造成种植条件破坏的,属于非农违法占地行为,但临时堆放沙土的,无明确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土地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但对在耕地上堆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填埋垃圾、沙土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只明确禁止在基本农田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土地复垦条例》规定:损毁土地由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的情形中,其中包括堆放采矿剥离物、废石、矿渣、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压占的土地,但其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未履行复垦相关规定。 ——环保法律依据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堆放建筑垃圾问题 从地类认定看:依据《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要求(2025年度适用)》规定,对堆放建筑材料、垃圾、长期停放车辆等的,应按相应建设用地调查。对以上情形既然调查为建设用地,如果没有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压占的是耕地等农用地,显然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属于非农违法占地行为 《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挖湖造景或者擅自在耕地上绿化造林、种植草皮、堆放固体废物、填埋垃圾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其他法律对以上行为也规定了行政处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执行。由于是《草案》,目前不能做为执法依据,但可以参考。 也就是说,对在耕地上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认定为违法占地行为,涉及污染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堆放沙土问题 从地类认定看,对符合以下情形的纯土(含沙土)堆放,不调查为建设用地,而是按原地类调查,因此不能认定为违法用地,但由于侵占耕地,应责令限期清理整改。 但对矿山企业、砂石加工厂等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堆放矿石、矿渣、矿产品等,在国土调查中为建设用地,属于违法占地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