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八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案例全解析——案例五、六
2025.12.05

户籍不是认定成员资格的唯一因素
入库编号:2025-12-3-021-001
裁判文书号:(2023)吉01行初56号、(2023)吉行终449号
孙某琴因孩子上学将户口迁出,村里以其"非本村村民"为由拒绝安置补偿。法院认为,成员资格认定应综合考虑户籍、土地承包关系、生产生活情况、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孙某琴在村内有承包地并长期居住,村委会也出具证明认可其村民身份,仅以户籍迁出为由否定其资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本案启示:户口迁出不一定丧失成员资格,要综合看你与村集体的实际联系。
外嫁女土地权益受平等保护
入库编号:2023-07-2-044-001
裁判文书号:(2020)苏0923民初2646号
孙某与外村人结婚后户口未迁出,村居委会以"婚出姑娘"为由拒绝发放分红款。法院认为,孙某在村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未在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承包地,村居委会未举证证明其丧失成员资格。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不得以结婚为由侵害其权益。
本案启示:结婚不是剥夺你权益的理由,法律为农村妇女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