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2024.01.09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
你市《关于审批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的请示》(潍自然资呈〔2021〕4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标准自批复之日起执行。
附件: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


征地补偿标准
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
2024.01.09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
你市《关于审批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成果的请示》(潍自然资呈〔2021〕4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制定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详见附件)。
标准自批复之日起执行。
附件: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