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2022年8月10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核通过,我所正式设立。中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及律师团队拥有多年承办全国.....【了解详情】

电话:400-9656-881、010-68334866

邮箱: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C2座6层605/606

导航链接

征地律师,拆迁律师,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布最新征地区片地价标准!_征地拆迁律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布最新征地区片地价标准!_征地拆迁律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布最新征地区片地价标准!

来源:网络   作者:征地拆迁律师

undefined


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发的通知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正式公布《新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02011日到此次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正式公布实施期间,已组织征地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仍按原补偿标准执行,但县(市、区)政府要承诺在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正式公布实施后重新测算并补齐差额。

此次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制定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全区14个地(州、市)94个县(市、区)共划分区片231个,平均地价47852/亩,与之前的统一年产值补偿平均水平相比上调幅度达6.1%,实现了新旧标准平稳过渡、略有提高。

新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基准为3∶7。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同地同价,不得擅自降低,不因征地目的、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同一区片内不同类型农用地质量存在明显差异的,可设定地类调节系数进行调节,不得擅自设置种植作物系数。

以所在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基准,征收林地补偿标准不低于0.4倍,最高不超过1.0倍;草地(不含人工牧草地)补偿标准最高不超过0.3倍;人工牧草地补偿标准不低于0.5倍。

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补偿费用,参照该标准执行。   



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汇总

640.png

640-1.png

640-2.png

640-3.png

640-4.png

640-5.png

640-6.png


undefined

undefined



发表日期:2024-01-03  浏览:
邮箱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金贸大厦C2座6层605/606

客服咨询

扫码关注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保存图片,微信识别二维码

  打开微信

遇到问题?请给我们留言

请填写您的需求,我们将会电话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