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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上房屋要求纯货币补偿,法定标准是多少呢?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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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自己家宅基地上房屋面临征收,自己有哪些补偿方式呢?如果要求纯货币补偿应该是什么标准?如果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房屋补偿标准又是多少呢?这些都是我们被征收人比较关心的问题。

家住浙江遂昌的潘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自己家合法的宅基地房屋因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面临征收,自己家房屋面积90余平方米,有产权手续。现在也面临着如果选择纯货币补偿,到底应该以什么标准来补偿的问题。

关于货币补偿标准,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属于我们的法定权利。

第一、《民法典》第117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不动产或者动产,应该给我们公平、合理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也规定了给我们公平补偿,第19条规定补偿标准是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地产市场价格其实就是商品房的实际平均交易价格。在此,我们可以大概得到,所谓的公平补偿,其实就是实际市场交易价格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48条也规定了公平补偿,因此也是房屋市场交易价格补偿。还有一个特殊之处,那就是宅基地属于无偿划拨取得的,作为我们的福利权利。我们需要参照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因此可以参照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安置房的市场价格标准来确定我们宅基地房屋的货币补偿标准。安置房在现实中也是有交易的,参照实际平均交易价格来补偿是相对公平的。也有的地方安置房主管部门会规定安置房的价格,也可以参照这个规定的标准。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实际的交易价格高于安置房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应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来补偿。只有如此,才可以保证居住条件有改善,至少居住面积不降低这是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应有之义。

第二、最高院关于宅基地上房屋货币补偿标准也有生效判决,也可以作为货币补偿的参照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行赔申811号《行政赔偿判决书》裁判要旨: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当按照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给予当事人货币赔偿或产权调换;因当事人不要房屋置换,只要货币赔偿。人民法院根据补偿方案确定可补偿的建筑面积,其中,对可调换的面积按照临近新建安置房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赔偿数额,保障了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利益。这个生效判决的裁判精神就是按照临近新建安置房的价格标准来赔偿,以此来保证当事人的居住面积和居住水平。对应到遂昌的潘先生家,那就是给的货币补偿要保证购买90平方米的安置房,也就是只有按照安置房的价格标准补偿才能购买90平方米安置房。当然,上海也有类似的规定,宅基地房屋要求纯货币补偿按照安置房价格来补偿。

通过法律规定和实践判决,我们可以知道,宅基地上房屋纯货币补偿是参照临近新建安置房的标准来补偿。大家明白了吗?有不明白的,可以说出来,来帮你解答。


作者:北京中辽律师事务所

王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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