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农村,每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一个村委会,都有很多的集体土地,没有通过家庭联产方式承包给农户,这些土地包括农用地,例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机动地、农田的机耕道、集体的沟区等;还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也就是宅基地范围内的村道、村巷等等。这些集体土地遇到征收后,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征地补偿款如何的分配?自己作为村民是否可以得到征地补偿款?自己可以得到多少?
第一、有哪些补偿呢?给谁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只要是我们的集体土地遇到征收,我们都可以得到补偿,只是补偿标准有可能不同,但是一定是有补偿的。征收村集体的农用地我们可以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是区片综合地价。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最新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遇到征收必须按照最新的给我们补偿。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和青苗的补偿又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标准,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市场价格有评估机构确定。这些补偿一定要给到村集体。征收村集体的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没有规定的,通过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也要给到村集体。
第二、如何分配呢?
由于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所得到的征地补偿费等全部属于集体所有。那么,如何分配呢?这个需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事项,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当然,村民会议也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事项。根据第22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才可以开会,村民会议所做决定应当经过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26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即(十)决定土地补偿费等的分配、使用办法。当然,还有一个特别的规定,即需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比如决定土地补偿费等的分配、使用办法的事项,应当先经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根据第27条第1、3款规定,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成员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有更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作出决定土地补偿费等的分配、使用办法的事项需要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合法。通过对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规定可知,后者的规定更为严格,因为需要批准的人数更多。当然,现在这两部法律都有效,都适用。
如果土地补偿费等的分配、使用办法的决定没有经过上述法定的程序,那就是违法的,我们可以启动法律程序来依法的维权。如果我们大家遇到类似的问题,也可以私信我们联系我们,我们来帮您解决。当然,我们大家要是遇到征地拆迁的其他问题,也可以提出来,律师来帮着大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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