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辽新闻

胜诉案例:强拆确认违法,竟然还不赔?

2023.02.20

王先生家住山东省济宁市,在村里修了房,家处度假区,生活也算过得去,可是一次突然的征收打破了王先生一家的平静,房屋在征收时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虽然强拆被法院确认违法,但征收部门对于王先生的赔偿申请却视而不见,这可苦了王先生一家,但是在中辽律师的帮助下,王先生还是拿到了该有的补偿,这究竟是怎么办到的呢?


案情简介







王先生是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村民,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第三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依照批复发布了《土地征收公告》,在征收过程中,王先生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相关补偿事宜也没有确定,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遂强拆了王先生的房屋,王先生遂将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诉至法院,经过法院判决确定了强拆违法,经过法院判决确定了强拆违法,度假区管委会没有向王先生履行赔偿王先生于是向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申请了行政赔偿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并未作出赔偿决定王先生遂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律师案件承办卡







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王龙,联系方式:18518547031


王先生诉求:赔偿因强拆造成损失








案件焦点问题







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是否应赔偿王先生的损失。


法院认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法造成相对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强拆王先生的房屋已经被确认违法,因此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应就该违法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虽认为王先生的房屋是违法建筑,但依据村委会根据村民自治程序制定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可以以村民身份得到安置,同时应当尊重王先生选择货币补偿的权利,对强拆造成的室内物品损失及其他附属物的损失,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也应赔偿。


判决原文












对王先生而言,终于通过诉讼手段一步步拿回了自己的补偿利益,过程虽然艰辛,但结果是好的。在此也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认定房屋系违法建筑而不予补偿,通常是征收部门为减少征收成本而为的,但无论是不是违建,都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遵循比例原则,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