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集体土地上房屋引发的行政赔偿纠纷,可以参照补偿安置方案,考虑被拆迁人原有的居住条件、房地产价格和相关补偿标准的变化、涉案项目安置情况等因素,采用“安置房赔偿+货币赔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赔偿。对符合产权调换的被拆除房屋面积,参照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安置房赔偿,安置房的价值会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状况而波动,能够反映现阶段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超出产权调换的被拆除房屋面积以及其他相关损失,参照补偿安置方案及当地补偿政策进行货币赔偿,全面、合理地确定各项赔偿价值,适当给予被拆迁人的照顾与安排。
这样以适当方式确定赔偿标准,能够区分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差异,有效保障被拆迁人的赔偿权益得以实现。确保被拆迁人获得的赔偿不低于其应得的拆迁安置补偿利益,确保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实际居住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确保与同片区其他被拆迁人、当地类似项目的补偿保持连续性、一致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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